重磅!北京进京证每年限制办12次,新规从2019年11月起实施
2018-06-16 12:05 来源:网络 浏览:次
6月15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发布,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
此次《管理措施》规定,自2019年11月1日起,外地牌照的载客汽车,进入六环路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
据有关部门介绍,该《通告》是在每天进入本市六环路范围内行驶和停放的外埠号牌车辆数量突破70万辆的背景下,综合考虑外埠车辆临时来京办事、旅游等刚性需求和城市综合承载力的客观约束而制定的,主要思路是“保障短期来京办事,管控本地化长期使用”。
为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长期在京使用方式规避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的车辆,确保机动车总量调控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缓解城市道路交通运行压力和停车资源供需矛盾,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经市政府同意,
自2019年11月1日起,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
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
有效期届满前,车辆应驶出上述范围。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在上述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上述范围周边道路设置禁令标志,并通过增设、整合道路及城市公共空间视频监控资源,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
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省际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六环路和通州以外的区域,由各远郊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划定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凭进京通行证通行的区域。

新政将于下月实施,快来看看最新官方解读
附:
为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长期在京使用方式规避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的车辆,确保机动车总量调控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缓解城市道路交通运行压力和停车资源供需矛盾,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经市政府同意,自2019年11月1日起,对在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进京通行证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侧左下部(通过“北京交警APP”办证的,需自行下载打印)。
二、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有效期届满前,应驶出上述范围。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在上述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三、下列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进入上述范围内行驶,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
(一)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省际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
(二)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通告的规定,在上述范围周边道路设置禁令标志,并通过增设、整合道路及城市公共空间视频监控资源,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五、上述范围以外区域(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由各远郊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划定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凭进京通行证通行的区域。
六、《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京交发〔2014〕29号)中关于载客汽车的交通管理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告为准。

此次《管理措施》规定,自2019年11月1日起,外地牌照的载客汽车,进入六环路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
据有关部门介绍,该《通告》是在每天进入本市六环路范围内行驶和停放的外埠号牌车辆数量突破70万辆的背景下,综合考虑外埠车辆临时来京办事、旅游等刚性需求和城市综合承载力的客观约束而制定的,主要思路是“保障短期来京办事,管控本地化长期使用”。
为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长期在京使用方式规避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的车辆,确保机动车总量调控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缓解城市道路交通运行压力和停车资源供需矛盾,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经市政府同意,
自2019年11月1日起,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
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
有效期届满前,车辆应驶出上述范围。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在上述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上述范围周边道路设置禁令标志,并通过增设、整合道路及城市公共空间视频监控资源,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
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省际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六环路和通州以外的区域,由各远郊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划定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凭进京通行证通行的区域。

新政将于下月实施,快来看看最新官方解读
一年指自然年还是从初次累积?
解读:一年限办12次指自然年,今年11、12月实际上还是“缓冲期”
一年12次,是指自然年、还是从初次申办开始累积?记者了解到,新政即将实施,不少驾驶员对办理进京证的时间限定仍存在疑问。“12次×7天/次=84天,而新政实施后今年还有61天,是不是意味着我可以随便用外地车?”“我想春节后把车开回河北老家,不知道还有没有缓冲时间?”在京工作的何先生算了算,如果按照自然年计算,时间还是很充足的。
《通告》规定,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实际需要,既可以连续申办,也可以每月或不定期申办,“每辆车每年可以在办证范围内通行的时间为84天,占全年时间的23%,可以满足临时来京办事、旅游等需求。”
据介绍,一年限办12次指的是自然年,也就是说,一辆车每年1月至12月共有12次办理进京证的“额度”。新政11月1日实施后,今年剩下的61天只占今年的“额度”,明年1月1日开始进入新的计数周期。
该负责人也说,尽管今年11、12月可以理解为政策的“缓冲期”,但也希望外埠在京车辆的车主们尽可能使用公共交通、绿色交通出行方式。北京现在已经有了678公里地铁,地铁出行往往比小汽车更准时、更快,地面公交、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等出行方式也非常方便。而小汽车出行则需要支出油费、停车费,也排放更多尾气、占用更多道路资源,无论从个人利益分析还是从社会责任角度看,都倡议广大市民及外地车主少开车。
不上路可停在小区单位车库吗?
解读:停在路外正规停车场不违规
根据《通告》的要求,在“进京证”有效期届满前,车辆应及时驶出限行范围。这意味着,除了上路天数受限外,外埠牌照车辆的停放也将受到制约。
具体来讲,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在限行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按照以往的处罚标准,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将处以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记者发现,网上流传个别小区已经不再向外埠车牌车辆续租停车位,有的小区贴出通告更声称租给外埠车停车位等于“窝藏违法车辆”。对此,记者了解到,新政并无此规定,外埠车牌车辆停放在小区、单位、公司的停车场,以及路外正规停车场并不违规,因而不会进行处罚、不会扣减办证天数。
买卖、租赁京牌靠谱吗?
解读:小客车指标不允许买卖和出租
外埠车限行措施升级,不少人想通过租、买京牌“曲线上路”。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租赁京牌“市场价”水涨船高,一年2万、三年5万、五年达到7万以上,甚至有中介公开在网上、线下挂出交易京牌的广告。对此,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非法转让或租借小客车指标的行为,对租售双方都带来极大财产及法律风险;同时,出借或出租人也面临交通事故连带责任的风险。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有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已使用指标完成车辆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指标作废。同时三年内不予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记者了解到,市交通委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持续开展针对车牌指标租售等乱象的治理,打击清理了一批在网络、公共场所、车身张贴租售指标广告的行为。上月中下旬,有关部门对丰台区欣葆家园一处挂出“京牌租售咨询”的门脸进行了整治。
权威人士告诉记者,租售指标双方私下签订的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双方发生纠纷时如果诉诸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出具的判决书认定为租售指标的,函致市公安交管和指标管理部门,将车辆撤销登记,指标作废,并将违法行为人纳入调控系统黑名单。需要提醒市民的是,车辆财产价值高、指标获取难,一旦撤销登记或作废指标,实际所有人与登记权利人更要承担“车”“号”两空的后果。
解读:一年限办12次指自然年,今年11、12月实际上还是“缓冲期”
一年12次,是指自然年、还是从初次申办开始累积?记者了解到,新政即将实施,不少驾驶员对办理进京证的时间限定仍存在疑问。“12次×7天/次=84天,而新政实施后今年还有61天,是不是意味着我可以随便用外地车?”“我想春节后把车开回河北老家,不知道还有没有缓冲时间?”在京工作的何先生算了算,如果按照自然年计算,时间还是很充足的。
《通告》规定,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实际需要,既可以连续申办,也可以每月或不定期申办,“每辆车每年可以在办证范围内通行的时间为84天,占全年时间的23%,可以满足临时来京办事、旅游等需求。”
据介绍,一年限办12次指的是自然年,也就是说,一辆车每年1月至12月共有12次办理进京证的“额度”。新政11月1日实施后,今年剩下的61天只占今年的“额度”,明年1月1日开始进入新的计数周期。
该负责人也说,尽管今年11、12月可以理解为政策的“缓冲期”,但也希望外埠在京车辆的车主们尽可能使用公共交通、绿色交通出行方式。北京现在已经有了678公里地铁,地铁出行往往比小汽车更准时、更快,地面公交、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等出行方式也非常方便。而小汽车出行则需要支出油费、停车费,也排放更多尾气、占用更多道路资源,无论从个人利益分析还是从社会责任角度看,都倡议广大市民及外地车主少开车。
不上路可停在小区单位车库吗?
解读:停在路外正规停车场不违规
根据《通告》的要求,在“进京证”有效期届满前,车辆应及时驶出限行范围。这意味着,除了上路天数受限外,外埠牌照车辆的停放也将受到制约。
具体来讲,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在限行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按照以往的处罚标准,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将处以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记者发现,网上流传个别小区已经不再向外埠车牌车辆续租停车位,有的小区贴出通告更声称租给外埠车停车位等于“窝藏违法车辆”。对此,记者了解到,新政并无此规定,外埠车牌车辆停放在小区、单位、公司的停车场,以及路外正规停车场并不违规,因而不会进行处罚、不会扣减办证天数。
买卖、租赁京牌靠谱吗?
解读:小客车指标不允许买卖和出租
外埠车限行措施升级,不少人想通过租、买京牌“曲线上路”。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租赁京牌“市场价”水涨船高,一年2万、三年5万、五年达到7万以上,甚至有中介公开在网上、线下挂出交易京牌的广告。对此,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非法转让或租借小客车指标的行为,对租售双方都带来极大财产及法律风险;同时,出借或出租人也面临交通事故连带责任的风险。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有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已使用指标完成车辆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指标作废。同时三年内不予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记者了解到,市交通委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持续开展针对车牌指标租售等乱象的治理,打击清理了一批在网络、公共场所、车身张贴租售指标广告的行为。上月中下旬,有关部门对丰台区欣葆家园一处挂出“京牌租售咨询”的门脸进行了整治。
权威人士告诉记者,租售指标双方私下签订的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双方发生纠纷时如果诉诸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出具的判决书认定为租售指标的,函致市公安交管和指标管理部门,将车辆撤销登记,指标作废,并将违法行为人纳入调控系统黑名单。需要提醒市民的是,车辆财产价值高、指标获取难,一旦撤销登记或作废指标,实际所有人与登记权利人更要承担“车”“号”两空的后果。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公安局
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
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
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长期在京使用方式规避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的车辆,确保机动车总量调控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缓解城市道路交通运行压力和停车资源供需矛盾,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经市政府同意,自2019年11月1日起,对在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进京通行证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侧左下部(通过“北京交警APP”办证的,需自行下载打印)。
二、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有效期届满前,应驶出上述范围。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在上述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三、下列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进入上述范围内行驶,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
(一)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省际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
(二)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通告的规定,在上述范围周边道路设置禁令标志,并通过增设、整合道路及城市公共空间视频监控资源,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五、上述范围以外区域(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由各远郊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划定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凭进京通行证通行的区域。
六、《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京交发〔2014〕29号)中关于载客汽车的交通管理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告为准。